怎么在武汉买社保证明(买武汉社保怎么办理)



幼升小报名步骤

(一)注册账号,填写信息

1.注册账号

2.重置密码

3.填写信息

4.上传证件

5.核对信息


(二)报名操作

1.根据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区不同,可选择报名的学校也不同。每个适龄儿童在所有可选择的学校中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在该学校前的方框内勾选。如果不想参加报名,勾选“不参加报名”选项。

2.再次核对本人勾选报名的学校是否正确,核对正确后在承诺文字前打钩,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3.完成以上操作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报名,待平台提示报名成功,并回到报名状态页,表示报名数据已提交并被保存;点击“取消”按钮将退出本次操作并注销登录,之前所有勾选操作将不会记录、不予提交。

4.在报名状态页,再次核对报名状态。如需修改报名学校,点击“我要修改”按钮进行修改;如核对报名状态无误不修改,请点击“核对无误退出”按钮退出本次操作并注销登录。

武汉幼升小网报步骤,各城区网报材料要求汇总!

5.7月7日至9日学生可以多次登录“平台”,对报名数据进行查看、修改,操作方法和上述步骤相同。

平台设定,每间隔30分钟可修改一次报名信息,不能频繁操作修改报名信息。

适龄儿童的报名数据,以7月9日24时前最后一次点击“确定”按钮提交的信息为准,此后不再允许修改。

6.已完成注册账号填写信息的适龄儿童,在7月7日至9日报名时间段内,仍可修改适龄儿童注册信息,点击“我要修改”按钮即可进行修改。


(三)到校确认资格

选择小学且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新生,须于7月10-11日到学校确认资格。本市户籍人员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非武汉市户籍人员携带居住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携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江汉区网报材料

1.户籍在江汉区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户籍在江汉区,房产为祖辈所有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监护人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⑤监护人双方在武汉市的无房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持有江汉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①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江汉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5.江汉区房屋拆迁人子女入学: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监护人持有的六年内(2016年8月31日以后)拆迁证明、房产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6.持有江汉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

①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常青片区的几所小学家长需要额外注意:今年的入学登记在江汉区教育局的单独入口。

7.常青花园社区幼升小网报审核资料:

①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④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⑤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硚口区网报材料

1.户籍在硚口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等资料:

拆迁家庭: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中“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有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2.非本区户籍人员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区教育局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3.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江岸区网报材料

1.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②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

2.持有江岸区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或港澳台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户口本或港澳台证件原件。

②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在江岸区的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③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3.江岸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指监护人落户在江岸区,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①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②监护人在江岸区的户口本原件。

③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监护人和孩子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或武汉市拆迁协议);出生证;外来随迁子女须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注:根据不同入学类型提供不同的证明资料,比如,只有处于拆迁情况下的家长才需要出示拆迁协议。


汉阳区网报材料

1.适龄儿童拥有汉阳区户籍

需准备:汉阳区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出生证和保健手册。

2.汉阳区留汉大学生子女

需准备:汉阳区户口簿出生证和保健手册。

3.汉阳区“拆迁户”子女

需准备:拆迁证明(6年内)、汉阳区户口簿、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出生证和保健手册。

4.非武汉市户籍子女,但监护人拥有汉阳区居住证(有效期内)

需准备:户口簿、监护人的汉阳区居住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出生证、保健手册。

5.港澳台适龄儿童,监护人拥有汉阳区居住证(有效期内)

需准备:户口簿、监护人的汉阳区居住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出生证、保健手册。

注意事项:如户口、房产证等相关资料信息发生变更,以5月25日前资料信息为准。


武昌区网报材料

户籍或居住证

(一)适龄儿童拥有武昌户籍

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出示户口簿、出生证、保健手册、不动产证(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等材料,因拆迁无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需出示“征收协议”。

以下两种情况可认定为房户一致: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籍、房产为同一地址,且适龄儿童监护人拥有房产完全权属。

2.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祖辈的户籍、房产为同一地址,祖辈拥有房产完全权属且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武汉市中心城区无其他房产。


(二)落户武昌区的大学生子女(孩子户口仍在市外)

由落户武昌区的大学生出示本人及子女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等资料。


(三)监护人拥有武昌的居住证和就业证明

由随迁适龄子女监护人出示户口簿、武昌区有效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不动产证(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等资料。


洪山区网报材料

1.监护人和孩子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或武汉市拆迁协议)。

2.出生证。

3.外来随迁子女须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注:根据不同入学类型提供不同的证明资料,比如,只有处于拆迁情况下的家长才需要出示拆迁协议。


青山区网报材料

1.户籍在青山区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出生证。

②监护人房产证原件(房屋信息查询结果等)。

(注∶根据不同入学类型提供不同的证明资料,比如,处于拆迁情况下的家长需要出示拆迁协议。)

2.非武汉市户籍持有青山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或港澳台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户口本或港澳台证件原件、出生证。

②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在青山区的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③监护人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

3.青山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指监护人落户在青山区,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①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出生证。

②监护人在青山区的户口本原件。

③监护人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具体要求见学校招生简章)


东湖高新区网报材料

1.户口本

① 非武汉市户口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高新区户籍或居住证,证件住址与居住地址一致。

② 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其中一方(户主方)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需另提供父母结婚证。

2.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还建证明或租房合同之一)

其中:

① 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中任何一项资料的,需另提供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供必要时现场审核使用,个人房产信息具体查询方法见区平台“幼升小政策”栏中“义务段房产信息查询办法”。

② 自建房的需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③ 还建房的,且适龄儿童户籍在该房产上的原居民需提供所辖街道开具的还建证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该房产上的需提供拆迁还建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及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无房)。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东西湖区网报材料

1.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房产证或居住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

如:

(1)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发票已在东西湖区房产部门注册登记,需在系统中加传购房人名下的《武汉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及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2)农村自建房,需在系统中上传居委会(大队)证明。

提示:

(1)以上相关证件均需原件拍照上传。

(2)经公安、房产部门复核,凡提供不实、虚假证件材料或上传资料不全,将不予分配,视为自愿放弃应就读学校学位,后果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承担。

(3)符合2022年小学新生入学条件第三条的学生,需在系统中加传两名法定监护人的《武汉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及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经开区网报材料

一、沌口、汉南分片登记、分片入学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沌口、汉南实施分片登记、分片入学。经开片区适龄儿童,由家长直接上网填报登记信息。汉南片区适龄儿童,在本区域内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其信息可由所在的幼儿园进行登记,也可由家长在网填报;未在汉南片区幼儿园入园的适龄儿童,由家长直接上网填报登记信息。

网上登记信息可以保存修改,提交后无法变更。为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请家长务必准确填报,并承诺所有信息真实可信。因信息填报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违反法律规定的,由家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网上信息登记前家长需准备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资料(含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已交付住宅的购房合同等)。

非武汉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属大学生落户的提供落户户籍材料。

三、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之后,按所分配学校通知,携带网上信息登记时使用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户口本、房产证件、医学出生证、居住证等)以及其他入学辅助材料(如,无房者须准备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超龄入学儿童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批准的缓学资料等),到指定学校接受实地审核并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资料准备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四、不同类型的房产如何提供有效的房产资料?

有效的房产资料主要指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或者还建房材料能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有效证明材料。

(1)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的需同步提供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结果供学校现场审核使用。

(2)自建房需提供房屋所在社区(村委会)开具的有效信息材料。

(3)有证的还建房提供的资料同(1)。若还建房无证,当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非监护人持有的还建房地址一致的,需提供房屋所在地社区开具的拆迁还建资料;当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时,在提供拆迁还建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购房协议及水电气网等半年以上缴费凭证。

★自建房、还建房证明必须由社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注明门牌号码,无法提供的视为无房。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2023年起,非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户籍,且未办理本区居住证的,房产将不再作为新生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