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限制赔偿标准司法解释(违反竞业限制赔偿标准司法解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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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竞业禁止补偿低于30%协议有效吗
  2.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什么啊?

竞业禁止补偿低于30%协议有效吗

有效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标准低于30%也是有效的。因为竞业限制协议所签订的双方都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而签订了,所以该协议是有效的。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什么啊?

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

为了弥补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条款实行期间的工作收入影响,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也是有效的

竞业限制一般需要约定违约金额和补偿金,但如果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该限制也是有效的。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约定的经济补偿过低的,不影响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的效力。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或补足经济补偿。该标准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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