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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一般由工程承包商承担责任。1.这是因为工人在工作现场是由工程承包商统一管理和安排的,他们需要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果工人受伤是因为施工方的原因或过失造成的,承包商应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2.当然,一些特殊情况会被法律认定为工人自己存在过错,导致工伤的发生,这时候责任可能会减轻。
1、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身体损害,其损伤应由雇佣他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包工头是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对工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包工头挂靠在某公司,这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包工头没有资质的,发包方在对外分包建设工程时应审查分包人的相应资质,并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如果发包方明知包工头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承揽合同承揽人受伤由承揽人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合伙人与其共同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不报销。外伤报销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外伤都报。不报销的有交通肇事、打架斗殴、医疗纠纷、自杀自残、工伤、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即然是帮别人干活受伤的,新农合会认定有责任方,那么是由别人赔付医疗费,新农合不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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