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的时效 司法解释 补缴社保的时效 司法解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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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可以追缴30年前社保吗
  2. 社保金追缴有时效限制吗
  3.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可以追溯到几年
  4. 追缴社保时效最新规定

可以追缴30年前社保吗

不可以。因为社保法规规定,社保费用应当在应当缴纳的时间内缴纳。如果已经缴费时间超过了规定时间,就无法追缴了。此外,也没有法律规定允许追缴30年前的社保费用。所以不能追缴30年前社保。

社保金追缴有时效限制吗

社保的补缴追缴时效一般是两年之内。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在两年内发现单位的该违法行为或者劳动者未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能再去查处。但社保费的征收机构一般仍可依法继续查处,直至追缴成功为止。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可以追溯到几年

1、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追缴社保时效最新规定

一、社保补缴追缴时效是多久

1、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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