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收犯处罚(吸收犯法条)

朝阳区法院审理的(2023)北京0105刑初265号案件中,副总裁刘莉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刘莉莉与曹某、王某等人于2012年7月至2020年6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双井富力中心等地通过拨打电话、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涉案金额高达20余亿元。其中,被告人刘莉莉及其团队成员的业绩共计3000余万元。被告人刘莉莉于2020年8月6日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现已退缴150万元,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涉案公司未被起诉的工作人员魏某退缴40万元,上述欠款均在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莉莉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伙同他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数额巨大,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被告人刘莉莉自动到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已退缴大部分违法所得,故本院对被告人刘莉莉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继续追缴被告人刘莉莉的违法所得,罚还以报案集资参与人。

判决如下:

副总裁,吸收3000万,北京市朝阳区会被判多久?#法律常识

一、被告人刘莉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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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追缴被告人刘莉莉的违法所得,连同在案的190万元。

三、将上述款项发还以报案集资参与人。判决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