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一(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一百条)

大家好,关于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一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一百条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劳动仲裁时只提经济补偿金,去法院起诉能改为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2. 申请劳动仲裁受理了是不是意味着有赔偿?
  3. 劳动合同中只写了基本工资,劳动仲裁会发多少?
  4. 劳动仲裁输了可是一审法院赢了,请问对劳动仲裁有影响吗?

劳动仲裁时只提经济补偿金,去法院起诉能改为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谢邀!

不能这样改。

因为,将经济补偿金改为经济赔偿金,属于对仲裁请求进行了变更。而变更后的经济赔偿金未经仲裁,直接起诉到法院不符合法定程序。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这两个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的,法院不会受理。

仲裁时只申请了经济补偿金,没有申请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就是未经仲裁,到法院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

如果依法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建议重新提出仲裁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受理了是不是意味着有赔偿?

【每日讲法观点】申请劳动仲裁,受理并不意味着有赔偿。

申请劳动仲裁,受理案件意味着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受理以后并不意味着就有赔偿,劳动仲裁受理仅仅代表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而已,就如同去法院立案受理的程序一样。

一般来说,只要案件符合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将立案的材料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会立案受理。

立案受理仅仅是对案件进行程序性的审查,并不会涉及案件的实体审查(比如仲裁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主张赔偿的数额是否正确),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不意味着肯定可以拿到赔偿,但意味着案件已经正式进入劳动仲裁的审理阶段。

怎么样才算有赔偿?

如何才能算有赔偿,相信这是很多人关心的事情,其实一个案件经过立案受理以后,就进入了审理阶段,紧接着会通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庭,开庭的时候就会围绕者劳动者的请求事项能否得到支持进行审理。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很多举证责任都是分配给用人单位的,不过劳动者对于某些事项也是要承担举证责任的。具体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主要根据劳动者的仲裁请求确认。

如果劳动者的仲裁请求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并且所主张的金额都是按照事实与法律计算所得,那么经过劳动仲裁的开庭审理以后,基本都是可以确定有赔偿。

总结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并不意味着肯定有赔偿,立案受理仅仅是程序性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受理的条件,一般都会受案。

至于能否肯定有赔偿,那是实体审查的问题,也就是要通过开庭,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之后,才可以确定。

劳动合同中只写了基本工资,劳动仲裁会发多少?

现在很多公司都玩这样的套路,劳动合同上只写最低工资标准,但实际发的工资要高于合同上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去劳动仲裁,工资应该如何认定呢?

实际上,我们在入职时签了劳动合同,上面约定的岗位、工资等不可能一直不变!虽然说调岗、降薪,我们会提出异议,但如果是升职加薪,相信没有哪个人会纠结劳动合同约定的!

一、工资额度,还是要结合工资结构来确定!

劳动合同只是签订时候的约定,而且对于后面的需要按照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这种就属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经过实际履行生效!

举个例子,劳动合同上只写了工资1800元,那么公司肯定有权力给高于这个数额的工资,毕竟公司愿意多给钱不违法!那么在每个月工资表或工资条中,就会出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津贴、奖金、加班费等各类名目。

那么你每月实际工资是一万多,那就得看看这个构成是怎样的,其中那些是基本工资、那些是岗位补贴,那些是加班费等等!

如果你没有工资条或工资表,那么你知道提供工资发放记录,比如银行转账流水,那么就得由工资来证明这一万多是怎么算出来的!正常来说,如果合同约定1800元,就算疯狂加班费,一个月也不可能有1万多收入的,肯定有其他固定工资的部分。

二、劳动仲裁确定工资,按最近12个月工资记录,不是单纯看劳动合同!

你们公司半年多没发工资,那就算拖欠工资,那么劳动仲裁在确定你工资时,是按照公司最后一次发工资之前12个月的发放状况来看!

如果你有工资条,或者工资银行转账流水,这个就会作为确定你工资的依据,如果算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也是这样算的。

如果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因为你实际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肯定优先看工资条、工资表、或银行转账流水,通过这个来算。

这里要注意的是,像上海市等个别地方,算经济补偿金,是不包含加班费的!所以,如果在这些地方,你一万多工资里究竟有多少是加班费,就会应到到你最终的经济补偿金。

不过在大部分城市是把加班费算在内的,则不用太担心!

三、半年多没发工资,应该如何确定这半年的工资?

劳动仲裁是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的:

1、你最后一次发工资前的月工资是一万多,如果公司和你能证明工资结构和工资计算方法,那么如果这半年你上班情况和之前差不多,那么就会按照之前的算法来计算工资。

2、如果公司不提供工资结构、计算标准,你也没办法证明工资结构和计算标准,那么则会按照你最后一次领工资之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来确定这半年的工资。这个需要你提供工资发放流水记录。

3、假如公司坚持说你工资只有1800元,并且你也没有工资发放流水记录,那么真的就会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来认定你的月工资。

总的来说,只要你有工资发放记录,特别是银行转账记录,那基本上就不用担心!

劳动仲裁输了可是一审法院赢了,请问对劳动仲裁有影响吗?

劳动仲裁输了可是一审法院赢了,请问对劳动仲裁员有影响吗?我认为这个不存在对仲裁员的影响问题,这在实际中也是经常存在的。包括一审法院输了,二审法院赢了,同样对一审法官没有任何影响是同一个道理。

在职场中,提起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纠纷最常见的方式,劳动仲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进行,按照规定劳动仲裁时,一般是有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案件简单的也可以由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由于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程度不一样,加上企业一方拥有庞大的社会资源,所以在辖区内进行仲裁,有的企业由于平时劳动纠纷案件比较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都会和劳动仲裁部门搞好关系,加强日常的沟通和协调,凡是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都会有专人进行准备。劳动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以后,企业和劳动仲裁部门比较熟悉的,都要和劳动仲裁部门交流,咨询资料准备情况等,所以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一般劳动者的败诉的几率是比较高的。

最近几年,我们单位也存在不少劳动纠纷案件,每年大概都有两三起,有时我们都会天真地认为,公司在处理劳动者的诉求方面还是比较完整的,但是有的员工还是比较较真,能够从企业处理的纠纷中找出瑕疵,找出还有法律空白点的地方,但是经过企业和劳动仲裁部门沟通以后,还是能够找到合理的法律依据进行解释,到最后还是劳动者输掉仲裁是概率比较高。我们最近有一个仲裁案件,提起劳动仲裁的是公司的一个部门负责人,劳动仲裁输了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又输了,但是官司打到二审的时候,他的部分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终还是公司赔偿他10多万才算告一个段落。

从我举出的这个案例中,关键是自己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不管是劳动仲裁也好,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好,都是需要靠证据材料来说话。但是很多员工由于在岗时,没有想过要和企业打官司,也没有想过要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起诉公司,但是在遭到不公平对待时,或是离开公司以后才想起觉得冤屈,由于已经离开了公司,证据收集比较难,这给自己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还要注意一个时效性的问题,一般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句话的理解比如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就是从你到公司工作以后,在一年之内发现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在一年之内是可以提请劳动仲裁的,再比如离开公司以后,公司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一般也是离职后一年之内,超过了时效性一般都是不会受理的。

在劳动仲裁后,自己输掉了官司的,这种情况一般不要放弃,因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和劳动仲裁相比,劳动者胜诉的几率更大一些。即使企业和劳动仲裁部门比较熟悉,或是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和法院的人不一定有关系,而且现在对于法官的判决案件实行的终身责任制,法院相对于劳动仲裁的仲裁,程序更加公正,审判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事实,因此劳动仲裁败诉,一审法院是完全有可能胜诉的,如果一审法院败诉,二审法院也是有可能胜诉的。关键还是自己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有事实依据做支撑,邪不压正,真理永远属于正义者所有。

综上所述,根据你的描述,劳动仲裁败诉,一审法院胜诉,这种情况在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是比较常见的,在法院胜诉以后,对劳动仲裁员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他该上班还照常上班,该拿工资还照常拿工资,除非他真的拿了企业的好处,或是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那他的日子今后可能就无法过下去了。不过正常的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胜诉或是败诉,对劳动仲裁员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OK,关于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一和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一百条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