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最高法司法解释(信用卡恶意透支最高法司法解释最新)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信用卡恶意透支最高法司法解释的一些知识点,和信用卡恶意透支最高法司法解释最新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恶意透支信用卡量刑标准是什么?两高司法解释如何判刑?
  2. 一般几年才能认定恶意透支
  3. 恶意透支三个报案条件

恶意透支信用卡量刑标准是什么?两高司法解释如何判刑?

2018年11月28日,两高的新的司法解释:

一,数额较大,从原来的1万到10万改为5万到50万,量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2万到20万。

二,数额巨大,从10万到100万改为50万到500万,量刑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罚五到五十万。

三,数额特别巨大,从原来的100万以上改为500万以上,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罚五到五十万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更让人惊喜的是,怎么定义信用卡诈骗和立案标准,新司法规定,不再单纯的以借款人未按时还款,逾期时间来定义,要综合借款人多重情况,如资料真实性,消费目的,还款能力,资产状况,以往记录来综合判定是不是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无疑是给那些确实困难,并非老赖的欠款人一个重生的机会,不再一刀切为老赖,更加人性化,更加实事求是!

一般几年才能认定恶意透支

刑法关于信用卡犯罪有这样的规定: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且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定性为恶意透支。

简单来说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明知自己不能偿还或不愿偿还还故意透支,这种是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的目的行为,是会触犯法律的。恶意透支1万以上10万以下,认定为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到100万,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恶意透支三个报案条件

当今超前消费已经属于一种潮流,年轻人对这种消费观念乐此不疲。花钱没有节制,也不会理财。尤其对信用卡的使用更是得心应手,钱不够了怎么办?有信用卡!等到还款日才后悔自己花的太多,这样就造成了拆东墙补西墙的后果,窟窿越来越大。后续无力撑到还款儿造成与其,走上了被催收的道路。甚至有些人已经因恶意透支被银行起诉,情节严重的甚至有牢狱之灾。那么,怎么认定恶意透支?

第一:欠款金额。欠款金额本金超过五万以上。

第二:催缴次数。经发卡行催收三次以上包括短信、电话、信涵等催收方式。

第三:时间。逾期超过三个月以上。

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会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也就是说信用卡欠款本金超过五万以上,经发卡行三次催收,并且时间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者,责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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