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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狭义的“公款”,即“挪用公款罪”罪名里的“公款”,是指所有权属国有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款项。
二,广义的“公款”,还可以包括非公有单位的资金。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挪用公款罪不同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的认定标准;
2.《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挪用公款行为的具体立案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法制化的要求下,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此罪适用情形的司法解释。
公款私存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单位公款私自以个人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而获取利息或分红等。
公款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下,获取的收益不是由公款所属于的单位获得,而是由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操作,获得的收益被相关个人私自取得。对单位来说是一种损失,严重的违反了财经纪律,甚至触犯法律。
根据中国司法解释,挪用公款产生的收益是指以非法手段占有、使用或处分公款所获得的利益。这包括利息、投资收益、股票红利等。对于挪用公款产生的收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将追缴挪用的公款及其产生的收益,并依法追究挪用者的刑事责任。同时,对于挪用公款产生的收益,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进行追缴,如查封、扣押、冻结相关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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