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司法解释的书(关于工伤司法解释的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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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2021年建筑工程法律适用司法解释
  2. 工伤认定材料中病案是什么
  3.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4. 2021年之前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2021年建筑工程法律适用司法解释

2021年,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司法解释正式实施,该解释是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

工伤认定材料中病案是什么

病案是工伤认定材料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病案是指医疗机构对接诊、治疗和检查过程进行记录和整理的医疗文件,它是反映工伤事故发生后,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证明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被认定人工伤医学证明,主要包括病历资料、诊疗报告、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信息,是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病案记录了工伤事故受伤人员相关的临床诊断、治疗措施和效果、疾病病程、用药情况等医疗信息,是评估工伤损害程度和确认工伤责任的重要依据因此,病案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工伤认定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确定。

2021年之前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二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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