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流转土地的司法解释?关于集体流转土地的司法解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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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土地再次流转管理办法
  2. 什么叫土地流转?
  3. 土地流转后,青苗补偿费到底归谁?
  4. 北大荒集团土地不让流转为什么

土地再次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四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流转规模应当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鼓励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

第五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

第七条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其土地经营权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

第九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十一条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

什么叫土地流转?

直白点的。农村的土地分为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村集体内农户。其他人可以和农户签订合同有偿获得土地经营权,这个过程就叫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后,青苗补偿费到底归谁?

土地流转后,青苗是谁种植的青苗补偿费归谁所有。与土地补偿费是两码事,千万不能混为一谈。看了你的叙述,由于工程进度慢承包人已正常收取了农作物。青苗没有损失。这只能说明承包人运气好。因政府征地时有明确补赏青苗费一项,所以青苗补偿费还是承包户与户主无关。

北大荒集团土地不让流转为什么

因为北大荒集团土地具有特殊性质,是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为了保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土地流转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且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此外,北大荒集团的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需要严格管理和保护,不允许私自买卖或流转。同时,还要考虑到农民的权益和生计问题,土地流转需要考虑到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且需要在政策上进行稳妥措施,才能推进土地流转政策的顺利实施。因此,北大荒集团土地不让流转是出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国家重要战略资源以及保障农民权益等多方面方面考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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