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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7-05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7月6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6月2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7-05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0,350,000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5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08,19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81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99,999,987.33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7,799,987.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1日出具天健验〔2015〕第52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存放于稠州银行杭州城西支行和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7年7月4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3、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7,243.7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

上述董事会决议通过之后,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350,000元。

截至2017年7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35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稠州银行杭州城西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配套募集资金中5,543.81万元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款的支付,5,500万元用于大数据及云计算平台研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支付各中介机构费用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投资设立专业大数据公司——浙江网新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数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网新数字。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截至2017年7月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把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公告。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浙大网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之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拟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运用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浙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