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司办理社保转移(苏州办理社保转移在哪里)
@求职者(先落户后就业的)
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其中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符合最新施行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要求。
➦求职者(先落户后就业的):个人注册申报。
➦就业者:符合“先落户后就业”的个人注册申报或单位申报,其他由单位申报。
➦高校毕业生:个人注册申报或单位申报(人才落户直通车需个人注册申报)。
网上申请→审核→公安办理户籍迁移。
其中人才落户直通车线上申请开放时间为6月15日到9月1日。9月1日后,合作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按正常流程申请办理人才落户或毕业生落户。
审核1个工作日。
除高校毕业生落户外,其他人员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的需由单位为其申请人才落户。
以高校毕业生方式落户人才集体户的,审核通过后,需要上传补充材料:单位盖章的《户口挂靠登记表》。
◆选择邮寄送达或电子准迁办理的,公安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请注意查收EMS快递提示短信或留意落户地派出所电话;
◆选择现场办理的,请带好相关证件在工作时间至落户地公安窗口办理(苏州高新区公安户籍窗口地址:高新区科秀路28号,咨询电话0512-68756000转29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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