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亿集团董事长是谁)
文 | 华商韬略 维多利娜
近日,一则有关物业的新闻登上了热搜。
宁波某小区业主给小区物业送上一面锦旗,称这家物业公司是中国好物业,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收到所谓锦旗的物业公司觉得很冤,正面刚业主,并申请退出小区。
业主们的话放到这家公司可能有点冤枉,但上升行业看,业主和物业间的矛盾,早已司空见惯。
虽是房产业衍生品,但物业行业已经是超过3.2万亿的大产业!赚钱能力也不逊色于房地产。
从2014年开始,物业公司上市潮来袭,26家港股内地物业公司的总市值达4337.22亿港元,平均市值为166.8亿港元。
行业大蛋糕很美好,但物业公司却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成了业主们口诛笔伐的对象,这还不是个例,尤其是在中低档小区,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更加突出。
物业打人,赖着不走,这在早几十年都不算是新闻。甚至在市场拓荒时期,很多物业都是涉黑组织开的,至于不修电梯、小区环境维护差,这都是小问题了。
那段时期虽然过去了,但刻板成见却留下了。
业主看物业公司,难免有一种“总有刁民想害朕”的感觉。
大多数业主与物业的真正矛盾爆发点是物业费的收取问题。由于大部分小区,自治情况都不太好,业主们唯一反抗方式就只剩下不交物业费。
在国内,物业费收取通常分为两种方式,包干制和酬金制。包干制就是物业收一笔固定的物业费,一年的盈亏要看物业公司自己的经营,酬金制则是给物业一笔固定的管理费,然后小区的管理成本由业主共摊,实报实销。
在中国,绝大部分使用的都是包干制。
虽然包干制优点是业主一次性缴纳完费用,不用才考虑其他,可以说是十分省心;但同样,其缺点也尤为突出: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收纳了物业费,因此在不缺钱的情况下完全依照自己的喜好来工作,有责任心的物业公司可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业主的需求,有的物业公司则会一拖再拖,由此矛盾产生。
不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就物业公司与业主已经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物业可以有管理失误,但是业主不能不缴物业费,由此双方的矛盾陷入了一个不可调解的死循环。
大多数的业主都秉持着“我住这里,这是我家,凭什么给你钱”的心理对物业公司有抵触,但是在遇到事情时又不得不寻找物业解决,物业公司成为发泄心中不满的渠道。
另一边,自认不赚钱的物业,也没少从业主地盘找补钱,比如布满楼宇的广告和业主的车位。
比如南方某小区的业主,自己花钱买了车位还要临时停车费付钱。更气人的是,小区业主发现在物业方面的微信群当中,每位业主竟然都被物业方面悄悄更改了带有侮辱性的备注名,比如说住在2002的一位业主,后面写着三个字“有毛病”,还有的业主后面备注着“群里乱喊的”。
云南某个小区竟然把消防通道划成车位出租。
当然一些在刑法边缘疯狂试探的行为,也没少出现,比如小区“沙霸”——想装修,必须在“沙霸”这里买沙子。有些小区,则默许小区业主违规改建,前提必须找“关系户”装修。
从头部物业公司表现看,这个行业远没有那么寒酸。截至6月10日,2020年在香港成功上市的中国大陆物业企业已有3家;还有7家已经成功递表,准备上市。
房住不炒趋势下,物业已经成了地产公司新希望。
你被物业坑过吗?
——END——
欢迎关注【华商韬略】,识风云人物,读韬略传奇。
版权所有,禁止私自转载!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