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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全资子公司常熟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生物医药分离纯化用层析介质研发车间、服务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

● 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亿元

● 风险提示:本建设项目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化工建设项目受立项、环评、安评等审批或备案程序影响较大,存在投资进度、建设周期等不能按期推进的风险;同时,随固定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熟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纳微”)拟使用自筹资金约1亿元,在常熟纳微现有厂区北侧购买约15亩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建设一座三层研发中心,一座三层丙类车间,两座单层甲类仓库,一座三层辅房(含丙类仓库、污水处理装置辅房、配电等公用工程用房),污水处理装置1套;规划总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建设周期20个月,总投资金额 约人民币1亿元。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常熟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生物医药分离纯化用层析介质研发车间、服务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物医药分离纯化用层析介质研发车间、服务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

2、投资建设主体:常熟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常熟市海虞镇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8号

4、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5亩

5、项目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亿元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建设期:20个月,计划2023年4月建成投用

8、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座三层研发中心,建筑面积2940平方米;一座三层丙类车间,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两座单层甲类仓库,建筑面积636.5平方米;一座三层辅房(含丙类仓库、污水处理装置辅房、配电等公用工程用房),建筑面积1728平方米;污水处理装置1套。其他设施利用厂区原有。

研发车间和服务平台功能:生物医药分离纯化用层析介质等基础材料的研发,手性药物分子拆分服务平台,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服务平台等。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常熟纳微购买预留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本项目, 项目建成后并入常熟纳微现有厂区整体使用,有助于提高常熟纳微整体研发、生产能力,加快新产品的开发,推进产品结构的优化。

项目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等总投资预算1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本项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建设项目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化工建设项目受立项、环评、安评等审批或备案程序影响较大,存在投资进度、建设周期等不能按期推进的风险;同时,随固定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93.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8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01Z00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报告期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1年6月1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资金尚未使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他说明:公司2021年6月23日发行上市,报告期内承诺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已投资8,719,181.87元,尚未完成置换。

公司代码:688690 公司简称:纳微科技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1年8月20日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2,996,583.71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93.6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3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涉及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资金。截止2021年6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719,181.8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7,143,887.61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4,277,401.84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6,583.71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2,996,583.71元置换截止2021年6月18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01Z0171号”《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纳微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6,583.7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6,583.7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6,583.7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1Z0171号)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有利于促进项目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置换事项。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