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龙集团董事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控股”)的通知,安泰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11月15日,安泰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上述质押股份增至10,080,000股。
2019年8月23日,安泰控股将原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0,080,000股予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19年8月23日,安泰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质押登记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质押期限为一年,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安泰控股共持有公司股票96,16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1%,本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1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本次质押后,安泰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8,437,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0.77%,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
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安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合计68,932,8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63.87%,占公司总股本的34.70%。
三、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安泰控股本次股份质押目的系其满足自身资金需求。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安泰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安泰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并通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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