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网上申报人(东莞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申报)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为我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下文简称《申报公告》)。
《申报公告》分为
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
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
两部分提供补贴申报
具体有什么申报要求
具体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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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补贴
(一)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 日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人才;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具有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的人才。
(二)受理条件
1. 人事档案在我市;2.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3. 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仅限在《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工作的人才。
(三)补贴标准、方式
备注: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
二、能力提升扶持
(一)扶持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在东莞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当前在东莞市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的单位工作的人才,已享受东莞市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补助并取得对应学位的人才均不纳入扶持对象范围。
(二)办理条件
1. 具有东莞市户籍且人事档案在东莞市。2. 当前在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3.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东莞市工作的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三)补贴标准、方式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 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并于5月31日—6月30日前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石碣人社分局联系电话:86388911、86328603,联系人:欧阳小姐、刘先生
来源:精彩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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